风险与利益齐飞的民间借贷市场

风险与利益齐飞的民间借贷市场 厦门市近期连续爆出民间高利贷崩盘大案,这给热得过火的民间借贷浇了盆冷水。高利率的吸引下,投资者个个手持现金,见到房产抵押借款的单子,更是蠢蠢欲动,甚至一些办实体的企业家也决然放弃了可能是自己起家的生意或产业,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了民间借贷的圈子。然而高收益下必然孕育着高风险。汇旗投资在此提醒民间借贷的从业者们,一旦风险来临,你的资金可能血本无归。在如今民间借贷红火之时,汇旗投资专业贷款顾问认为投资者更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即便是有所谓的知名理财中介提供民间贷款中介服务,投资者还是谨慎而为,不要因为贪图高额的利息,而导致血本无归。    尽管在办理民间借贷手续时,借贷双方可能会用房屋、车辆等相对值钱的东西做抵押,不过抵押本身需要一个复杂的手续,并非把抵押物的产权证给你,就证明这些物品就归你所有,同时必须考虑到一旦借款人中途发生意外过世,或者其外面本身还有很多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出借资金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目前房屋抵押贷款在民间借贷中较为流行,但房屋的抵押涉及到多方面因素,个中隐忧不可忽视。例如房屋的产权人若有多人共有,那么抵押时必须得到所有权利人的同意,同时如果抵押人只有这一处居住的房屋,那么即便将来因为欠款问题诉讼到法院,也会因为对方无他房居住而碰到执行难的问题。如果是售后公房,那还必须征得同住人的书面同意。同时,如果这套房屋的产权证上虽然只有借款人一个人的名字,但在抵押期间,万一生了孩子,则会牵涉到孩子的居住权问题,因此出借人千万别把房子当做万能钥匙。  对于民间借贷而言,最吸引人的莫过于高利率,不过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因此一旦合同约定的利率高于国家法律规定,则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银根紧缩,民间资本空前活跃,民间借款的月息,也从1.5分,一路蹿至1.5角,甚至2角,最高年利息相当于本金的240%!在这样的高息压力下,许多债务人要么选择卷款走人,要么等待企业破产。  家住上海金山区的金先生,这两年炒股,赚了不少钱。在朋友怂恿下,他去年年底开始涉足民间放贷,但第一单生意就“陪了夫人又折兵”。他告诉记者,他从朋友处以1.5的月息借了20万元,加上自己手头的10万元“私房钱”,以5分的月息一并借给了自己的同事,但只付了4个月利息,同事就卷款失踪了。本来经济状况不佳的金先生,一下子陷入了债务的泥潭。  浦东新区的陈女士借了一笔500万元的资金给台州路桥的一家明星企业,除了付款时扣下的20%利息,陈女士一分钱的本金和利息也未收回,最后该企业的老板连陈女士的电话也不接。  陈女士守了两个多月,后来终于在杭州逮住了借款人,但该企业主说,只能付200万了结,陈女士迫于无奈接受了。相比银行贷款有资产抵押,银行在法院清算资产时也处于优先地位,民间信贷的保障几乎为零。  尽管民间信贷的风险越来越大,早已亮起了红灯。但在高利息的诱惑下,一些市民往往带着赌徒心理,盲目地把资金填进高利贷的大口袋,最后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