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云南男子张世才,在厕所里勒死了一名看守他的传销人员,此案近期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该案的传销头目在法庭受审时称,其传销组织名为“天津天狮”。
据反传销人士介绍,近十五年来,以“天津天狮”名号开展传销活动的北派传销组织,已发展成为我国分布最广、最具暴力性的传销派别。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2009年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引发各类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共导致15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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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跟恐怖分子有什么区别
传销江湖里充满暴力色彩的传销组织“天津天狮”到底从何而来,与天津的直销企业天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狮集团)是否存在关联?
有反传销人士指出,中国内地“传销教父”杨玉勇2002年曾带领团队加盟天狮集团,这起短暂“合作”为后来“假天狮”传销的蔓延埋下了祸根。
9月18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天狮集团相关负责人称,打着“天津天狮”旗号进行传销的系“假天狮”,与天狮集团“没有关系”。
此前的9月11日,天狮集团网站曾发布公告称,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对外宣称是“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而进行的欺诈、传销活动,其实际业务与天狮公司无关。
罪案:9年刑案两千多起,155人死亡
谈恋爱、感情拉拢,是重庆女孩朱金艳诱骗他人常使的手法。1993年出生的她曾在四川从事传销活动,今年5月被判刑。
“出事”那次发生在2016年10月。朱金艳以恋爱为名将李某诱至都江堰市青城路的出租屋内,向其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模式。李某不同意加入,朱金艳便联合其他传销人员将其控制起来。10月3日,李某翻窗逃跑时坠楼身亡。
2018年5月,都江堰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金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外3名传销人员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而在此案宣判的三个月前,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处了一起致两人死亡的非法拘禁案。河南人刘某、湖北人陈某先后被骗至娄底一个“天狮”传销窝点,两人均是从六楼窗户逃走时坠楼而亡。此案被告人陈学武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七年两个月。
事实上,“非法拘禁”是“天津天狮”传销人员最常用的手段。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非法拘禁、传销、天津天狮”,共发现1867篇裁判文书,致人死亡的有87例,其中52例案件中的被害人逃生时坠亡,其他的多半死于突发疾病或人身伤害。
在以“天津天狮”为名的传销活动中,抢劫和故意伤害也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别。其中,澎湃新闻共查到447篇与“抢劫”有关的裁判文书,其中致人死亡的有13例;而以“故意伤害、传销、天津天狮”为关键词搜索,共查到75篇裁判文书,其中致人死亡的有47例。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的关口村曾有个“天狮”传销窝点。2015年5月14日,被害人吴某在这里经历了脖子挂水瓶、吃辣椒、从颈部至脚部盖压棉被、毛巾捂压口鼻等暴力行为,直至机械性窒息死亡。2017年11月,该案被告人余乾被福州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十三年。
2014年4月13日,在漳州市芗城区一传销窝点,被害人曹某被传销人员用毛巾捂压导致缺氧窒息。传销人员用高度白酒灌入其口中,制造酒后猝死假象,并将其运至野外抛弃。经法医鉴定,曹某因缺氧窒息并再大量酒精的作用下死亡。案发后,该案韩志朋、黄启明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被法院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的案件。比如湖南岳阳的涉传杀人案——2013年4月28日,岳阳楼区一出租屋内,传销人员用毛巾捂住何某的嘴鼻,并点燃二根香烟插入其鼻孔,导致其窒息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赵久连、陈永彪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从各地法院的裁判案例来看,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受害人“反攻”致传销人员死亡的案例较少,江西萍乡市2016年9月曾发生一起—— 被骗入传销窝点的周某联合另两人逃跑,被发现后与传销人员发生冲突。周某持刀刺死传销人员郭某;最近的一起发生在云南楚雄:今年2月10日,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张世才勒死一名看守他的传销人员。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上述案件的传销人员,均以“天津天狮”为名开展传销活动。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2009年以来,此类传销活动引发刑事案件2781例,包括遭受拘禁的被害人逃跑时坠楼而亡在内,共有155人死亡。
蔓延:由北至南,充斥暴力
被骗入传销窝点的人,会经历一次次关于“致富梦想”的洗脑。自称来自“天津天狮”的传销人员会向他们推销化妆品或保健品,一套的价格是2800元至3900元,买得越多“回报”越大。
“其实根本没有产品,就是空买空卖。”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澎湃新闻,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属于我国“北派传销”的典型代表。
传销活动1989年从日本流入广东后,在广西等地发展迅猛,很快向各地蔓延。李旭介绍,我国传销有南派、北派之分。相对而言,诸如“1040工程”之类的南派传销,强调以资本运作为名的自愿式洗脑;北派传销则在洗脑过程中常伴有非法拘禁、殴打等形式的暴力控制。
近年来,传销呈现“南北融合”特点,并向隐蔽性更强的网络传销、金融传销发展,但打着“天津天狮”旗号的传销活动依然“盛久不衰”。
“这是北派传销里分布最广、参与人数最多、最暴力的一种。”李旭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活动2003年起出现在山东、天津、河北一带,后来向陕西、山西、河南、四川等地蔓延;近些年南方成为“重灾区”,包括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广东等地,“江西和福建特别多”。
四川人李旭2004年曾被骗入江苏徐州的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向他推荐的正是“天津天狮”模式。被洗脑的李旭一度做到了传销组织的“经理”。知道更多内幕后,李旭逐渐认清了传销骗局的本质。他摆脱传销组织加入了反传销队伍,后来创办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
“我进入‘天狮’传销的时候,还没那么暴力。”李旭介绍,前段时间他在江西新余一个“天狮”传销窝点,解救出一名被骗的辽宁大学生,“他瘦得跟猴似的,完全被控制,半年时间里只在转移窝点时出过三次门。”
据李旭介绍,“天狮”传销主要沿用北派传销模式:以网恋、找工作等名义骗人入伙,管理上实行“五级三阶制”。“典型的吃大锅饭、睡地铺。”李旭说,这类传销组织以前喜欢集中上“大课”,现在一般在出租屋内有针对性地进行洗脑和控制,拘禁、殴打、抢劫等暴力化倾向愈来愈明显。
自从2003年“问世”以来,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也曾受过多次“重创”。
2005年9月30日,山东聊城警方在成都抓获“天狮”传销的“精神教父”罗国文。据公安部当年通报,聊城警方侦办的“天狮美丽佳人”特大传销案,抓获罗国文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该传销组织涉案金额3亿余元,涉及山东、河北、四川等9个省的10万余人。
四川绵阳警方2009年也侦破了一起“假冒天津天狮”重大传销案件。据警方通报,该传销团伙非法经营额达4亿多元,在十几个省市发展会员16万多人。
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曾判决两起重大传销案件:2014年4月28日宣判的一起,涉案76人被判刑;2018年1月23日宣判的一起,有64人被判刑。这两起案件的传销人员均称来自“天津天狮”。
2018年8月,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判决一起传销案件。据查,传销团伙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传销,实施了23起抢劫、18起非法拘禁犯罪行为。被告人徐豹、王应明等33人分别被以抢劫、非法拘禁等罪名判刑。
李旭介绍,经过山东、四川、福建等地警方的集中打击后,以“天津天狮”为名的传销活动有所收敛,但并未消匿。“全国没有统一的组织和特别大的操盘手了,山头林立,各自为战。”李旭说,这些零散团伙更具隐蔽性,而在传销过程中采取的欺骗、暴力等手段,至今没有改变。
真假“天狮”:“传销教父”早年曾加盟天狮集团
十五年来,在传销江湖声名远播的“天津天狮”,与位于天津的企业天狮集团,到底有无关联?
澎湃新闻从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1月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金元,投资者为天狮集团,而该集团现任董事长为创始人李金元。
1958年出生的李金元,2012年以280亿元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14位,成为天津首富;在2017年的胡润百富榜中,李金元以405亿元位列第46名,其公司主营业务为保健品。
根据相关研究机构发布的《2017年中国直销企业业绩报告》,“天狮”以6亿元销售业绩位列34名。而在2014年,“天狮”曾以73亿元业绩位列业内第7名。
作为颇具实力的直销品牌“天津天狮”,为何在非法传销界声名“显赫”?
“那些人打着天狮的名号搞传销,是假天狮,跟我们没有关系。”
9月18日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天狮集团大中华区公共关系部经理石爽称,其集团下属的直销企业全称为“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狮生物工程”),而从事传销的“假天狮”自称“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狮生物发展”),两者有两字之差,“‘生物发展’跟我们的‘生物工程’,一点关系都没有。”
从工商注册信息来看,天狮生物发展成立于1998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宝兰——其同时也是天狮生物工程的董事。此外,天狮生物发展的股东有两个,占股80%的大股东为天狮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香港),占股20%的另一股东,则是天狮生物工程。
也就是说,天狮集团旗下的直销企业“天狮生物工程”,是传销人员口中所称的“天狮生物发展”的股东。
在采访中,石爽坚称,传销人员所称“天狮”系假冒行为。“我们是被动的,我们也是受害者。”石爽说,“假天狮损害了我们企业的声誉。” 据其介绍,天狮集团近年来曾配合各地公安、工商部门“打假”。
今年9月11日,天狮集团网站发布公告称,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对外宣称是“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而进行的欺诈、传销活动,其实际业务与天狮公司无关。
“假天狮传销跟天狮集团确实没有关系,没有勾结。”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澎湃新闻。不过他指出,天狮公司与“假天狮”之间“有一定渊源”。
多名反传销人士反映,天狮集团创立初期从事过传销活动。对此,在天狮集团工作多年的石爽并未否认。“那时候国家还没有禁传,我们拿了中国第一张传销的牌照。”石爽说,“1998年禁传以后,我们公司做了两大举措,一是向海外发展,另外在国内,我们及时停止传销,改为直销。”
据李旭介绍,在天狮集团走上直销之路不久的2002年,传销大佬杨玉勇与天狮走到了一起。
辽宁人杨玉勇曾是臭名昭著的传销组织“武汉新田”在东北的三大代理之一,被称为“传销教父”。
李旭介绍,在国家打击传销的形势下,2002年杨玉勇谋求“转型”。他在中间人的撮合下,与急需人手开拓市场的天狮集团一拍即合。当年11月,杨玉勇带领其团队加盟天狮集团,成为天狮集团继“成功”、“金星”之外的第三大系统——“阳光”系统。
当年加入天狮集团的杨玉勇团队有多少人?李旭认为是“数以万计”。
“杨玉勇的五三制团队,说白了就是拉人头牟取暴利。而天狮走的是直销路子,这导致杨玉勇团队领导层的收益减少,他手下的一些人就不干了。”李旭说,杨玉勇带领团队加盟天狮集团不久,其手下一名姓沈的头目带一帮人离开天狮,以“日本爱博美娜”公司的名义,继续进行传销活动。杨的团队从此走向裂变。
李旭介绍,由于杨玉勇团队不能适应直销发展思路,2003年被天狮集团整体开除。
“我听说杨玉勇是被我们开除了。他做了违规的事情,后来被我们公司开除的。”石爽告诉澎湃新闻。
杨玉勇的团队离开天狮集团后,大部分仍然从事传销活动。许多人拿着此前获得的天狮集团内部宣传资料,以“天狮”名义发展传销。2006年1月,杨玉勇被山东淄博警方抓获。而“假天狮”传销,已经在大江南北蔓延开来。
对于当年天狮集团与杨玉勇团队的那次短暂合作,有反传销人士撰文形容其为“急功近利的冒险”,“最终还是埋下了祸根”。
在采访中,石爽表示,天狮集团将继续配合各地执法部门打击“假天狮”传销活动。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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