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贷款贴息政策 (漳县金融支持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贷款贴息政策)_1

对贷款贴息政策 (漳县金融支持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贷款贴息政策)

一、支持对象

在漳县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车辆注册地在漳县的货车司机,在2022年6月1日起,向本县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并取得延期还本付息和新增的贷款,按照“自主申请、先到先得”原则,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不支持房地产公司贷款、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和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贴息支持的贷款。已享受创业贷款等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二、贴息资金

全县共设立36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

三、贴息时间及标准

贴息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或新增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1年贷款贴息,贷款不满1年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贴息。对于特色农业产业、旅游产业新增贷款进行全额贴息。同一贷款对象最多申请一次贴息,贴息政策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结束,如到期日贴息资金有剩余,可适当延长贷款申请期限。

四、申请流程

1.符合贴息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货车司机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填写《漳县稳经济稳增长贴息贷款申请》后,提交贷款银行审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2.贷款银行对符合贴息政策的市场主体根据支持对象填写《漳县“双稳”一揽子政策贴息贷款花名册》,每周一报县金融办汇总。

3.县金融办分类填写《漳县“双稳”一揽子政策贴息贷款推荐审批表》,送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4.县金融办对初审贴息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申请,县财政局按照贴息金额于每季度20日前将贴息资金额度下达到行业部门,再由行业部门拨付贷款银行。

漳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