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滑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竞技、休闲用轮滑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 2411-1980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eqv ISO 868:1978) GB/T 2828. 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 ,IDT) GB/T 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293-1982中国鞋号及鞋楦系列
GB/T 3293. 1-1998鞋号(idtISO 9407:1991)
3分类
3.1按滑轮排列方式分为单排轮滑鞋和双排轮滑鞋。 3.2按鞋与轮架连接方式分为固定式、拆卸式轮滑鞋。
3.3按功能分为A类和B类。A类为竞技用,一般包括速度轮滑鞋、极限轮滑鞋、平地花样轮滑鞋(单排)、花样轮滑鞋(双排)、轮滑球专用鞋;B类为休闲用轮滑鞋。
4要求
4.1鞋号、型号 鞋号、型号按GB/T 3293-1982和GB/T 3293. 1-1998规定执行。 4.2外观 4.2.1整鞋端正,同双鞋相同部位对称一致;各部位加工良好、无损伤、变形、色差。 4.2.2塑料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明显凹凸、伤痕、变形、裂纹、色差及明显的浇口修整痕迹;边缘过渡光滑,不应有裂口、毛刺。 4.2.3金属件应防腐处理;表面应色泽均匀一致,无磕碰划伤、无棱角、毛刺;铆接应平整、牢固,不得弯曲、歪斜、开裂。
4.3尺寸
同双轮滑鞋对称部位尺寸允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单位为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