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0 10:55 | 临海综合行政执法
为进一步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借力“零口供”办案,解决办案难等问题,近日,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办案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及法制科相关负责人召开“非接触性”执法工作规范推进会。
会上,由法制科相关人员介绍“非接触性”执法操作实务,重点分析执法流程、现场操作、证据采集等内容。通过讲解,让各办案人员对“非接触性”执法有更加透彻的理解,拓宽执法思路,提升办案质效。
什么是“非接触性”执法
“非接触性”执法是指为了避免采集证据和督促履行义务与当事人冲突性接触,而注重运用信息技术固定证据,做到不依赖当事人陈述达到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目的,由此形成一般程序处罚案件。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通过拍照、录像等信息技术手段拍摄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店名等信息,作为违法事实存在的证据,通过调查、审核、告知程序后,对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的执法方式,并不在现场采取执法行动,有效化解了执法矛盾。
“非接触性”执法不是不和当事人接触,当事人主动和执法办案人员交流的执法人员应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非接触性执法”的新型执法方式规避了执法人员与违法当事人正面冲突的风险。
目前已在建筑垃圾、市容、规划等领域逐步展开。
执法案例一
某晚,吴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改装的泥浆车,将泥浆倾倒在华润燃气公司南约400米东渡路东边下汇村田地里,面积约十多平方米,被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获。
(违法车辆)
事后吴某在接受调查询问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言,声称为本村村民建房打桩拉泥浆。次日执法人员到吴某所在村庄实地走访并未发现该村有人建房,之后吴某又捏造虚假运输路线误导取证。随后执法人员赴大洋交警中队调取天网视频监控,通过排查取证,验证该日吴某泥浆车从华海药业汛桥分厂方向驶向临海城区至邵家渡东渡路的事实,在视频监控的铁证面前,吴某如实交代了临海市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私自交给个人处置的事实。
执法案例二
武某在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某日,武某将防盗门摆放在门口人行道上进行店外经营,被临海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执法人员口头责令其进行改正,但其拒绝改正。
(武某店铺)
遂执法人员决定对武某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了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后要求武某配合进行调查询问,武某拒绝配合且拒不签字。
最后,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武某违法行为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后又通过对事发现场的路人余某、王某进行调查询问,作为旁证,进一步验证了武某的违法事实。
“不动声色”地锁定证据
“有的放矢”地执法管理
这样的执法方式不仅有效地降低了巡查难度、缩短了巡查时间、提高了执法效率,也为违法行为的有效取证、及时立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阶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拓宽案件办理领域,注重证据收集,探索视频、音频等证据材料的保存形式,形成工作规范,巩固“非接触性”执法案件办理成果。
(据临海综合行政执法,原标题《“不动声色”取证,“有的放矢”执法,这样的“非接触性”城管执法,你知道吗?》,原作者:曹 炳,编辑:周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