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聘男性辅警57名。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劳务派遣至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从事巡逻、看护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辅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院)毕业生、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公安机关解聘、辞退或自行辞职、离职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每天8:00-12:00,15:00-17:30在永州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长丰大道凤凰电子信息产业园2楼,永州美凯电子有限公司楼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8874637712(杨经理)、18874665508(邱警官)、13574651052(周警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如有)、驾驶证(如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2、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7月9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地点:永州市公安干校(冷水滩区凤凰路1432号)。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14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届时按临时抽签顺序进行笔试、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地点:永州市公安干校(冷水滩区凤凰路1432号)。
4、体检:时间初定于7月16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6、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元/月,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7、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8、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2、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约为3300元。上述工资待遇标准包含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个人应缴纳的各类保险,以及月执勤绩效奖金500元,执勤绩效奖金按出勤考核绩效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3、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加班任务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班考核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联系人:邱警官(18874665508)
周警官(13574651052)
杨经理(18874637712)
永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