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省(市)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天峰染发焗油5.5”“康婴健婴儿平安膏”等的产品进行调查。经查,17批次产品在标签上虚假标示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为假冒产品。国家药监局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17批次产品为生产企业标称为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康婴健婴儿润肤霜”;标称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士诺信化妆品国际有限公司监制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标称为临沂圣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草妍牌宝宝青草粉”;标称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护染焗油(6号)”“天峰染发焗油3.0”等。
国家药监局表示,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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