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公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洛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将调整为55万元。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洛政办〔2022〕41 号),在确保资金运行平稳的前提下,配合洛阳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有效实施,阶段性调整《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指出,阶段性取消《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洛管委会〔2021〕1 号)中第五条第2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倍;第六条第2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各档次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其他措施暂不变动。
2021年3月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一级预警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超过95%,从当年3月6日起,洛阳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一级预警防控措施,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各档次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次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
洛阳此次取消预警条件下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涉及系数下调的规定,即恢复到2021年3月6日前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根据此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