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成立要件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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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家族信托需要哪些条件信托开户条件信托财产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取得信托从业资格成立家族信托需要哪些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7、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8、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9、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1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11、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信托开户条件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申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信托投资管理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三亿人民币,经营外汇业务的不少于1500万美元)。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信托市场状况对申请审查。

信托财产的条件有哪些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身份权等,因不具有财产价值,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现象盛行的国家,比较常见的信托财产有货币、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原则上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外,任何有财产价值的东西均可以成为信托财产。但也有例外,有些国家的法律对某些以特定身份主体为受托人的信托;明确规定其信托财产仅限于某些类型的财产。如《日本信托业法》第4条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对下列财产以外者承担信托:

(1)金钱;

(2)有价证券;

(3)金钱债权;

(4)动产;

(5)土地及其定着物;

(6)地上权及土地的承租权。

《韩国信托业法》第10条规定:信托会社不得接受下列项目以外的财产信托:

(1)货币;

(2)有价证券;

(3)货币债权;

(4)流动资产;

(5)土地和建筑物;

(6)地产权、遗产权及土地租赁权等。

受托人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决定其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individualproperty),在信托法上是指一切在信托法律关系成立之前便已经为受托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法律关系无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为避免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发生混淆,有必要明确信托财产的范围。

如何取得信托从业资格信托从业人员应当取得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而信托从业人员取得信托从业人员资格有三种途径:第一种:可以通过参加统一的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第二种:取得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此外,银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银监会将授权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负责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及信托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种:对于信托经理,《征求意见稿》做出规定,“信托公司应当为每个信托项目至少指定一名信托经理。”

而对于信托经理的任职条件,银监会设定了三道“门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信托执业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未被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有三年以上信托从业经历或五年以上金融相关领域从业经历,具备统筹、协调、管理具体信托项目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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