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蹭热点岂能一歉了之

上市公司蹭热点岂能一“歉”了之

又一家上市公司因为蹭热点被交易所问询,这家公司便是在上交所挂牌的格力地产。格力地产因“口罩出口一亿片”的小目标,上交所为之下发了问询函。但上市公司却甩锅于相关人员不熟悉信息披露规则,并就其违规行为向投资者致歉。

今年以来,特斯拉、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口罩等成为市场的大热点,相关个股也遭到市场的大肆炒作。而且,只要上市公司的业务能够与热点概念沾上边,其股价往往会快速攀升。因此,蹭热点是拉抬股价的最好方式。既不像上市公司增持、回购需要耗费巨额的资金,也无须上市公司推出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刺激股价,而只须上市公司动动“金口”就能达到目的。此前,通过蹭热点的方式拉抬股价,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效果明显等方面的“优点”,因而也成为某些上市公司的最爱。

但是,蹭热点的背后,上市公司或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词,或故弄玄虚,或吹毛求疵,格力地产即是如此。根据媒体披露的消息,格力地产声称接到来自欧盟、北美等地区的求购口罩的信息,但实际上既没有接到口罩出口订单,其相关资质也未获得欧盟国家CE认证和北美FDA认证,如此情形下,格力地产便夸下海口要出口1亿片口罩,不知其底气从何而来?

上市公司蹭热点涉嫌两方面的违规行为:

其一,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格力地产即是如此。在回复函中,格力地产自己也表示,该信息发布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规定。而根据新《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其实都涉嫌误导性陈述,因而都违反了《证券法》。

其二,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还涉嫌操纵市场。《证券法》禁止任何人以“其他手段”操纵市场。上市公司蹭热点,其实是通过发布信息的方式拉抬股价,虽然与坐庄、联合操纵股价的方式相比更隐蔽,但无法逃脱操纵市场的嫌疑。

蹭热点往往会引发股价剧烈波动,个中不仅涉嫌信披违规与操纵市场,也往往隐藏着利益输送现象,也会放大个股的投资风险,扰乱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而蹭热点的结果,无不是一地鸡毛,中小投资者则成为埋单方,这显然又是非常不公平的。

格力地产对于其蹭热点行为,只是向投资者“致歉”,个人以为是远远不够的。“蹭热点”已在市场上形成了一种常态,虽然沪深交易所会下发问询函或监管工作函,但此后一般便没有了下文。因此,对于蹭热点行为的一“问”了之式的监管,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即使是前不久沪深交易所对相关蹭热点的上市公司采取通报批评的处罚,其威慑效果同样是非常有限的。

基于蹭热点行为的违规违法属性,以及个中的危害性,个人以为,对于格力地产的蹭热点行为,证监会有必要像对待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等三家上市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一样,对格力地产启动立案调查。

新《证券法》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等三家上市公司蹭热点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在3月1日之前,尚且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对于3月16日蹭热点的格力地产而言,就更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了。

个人以为,只要上市公司有蹭热点的行为,如果监管部门都随之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话,那么无疑会在市场上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而且,基于信披违规的成本已经大幅提高,无形中将会抑制上市公司蹭热点的冲动,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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