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信托被动管理类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信托的主动管理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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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被动保险是什么信托产品在三方买和直销产品有什么区别吗?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主动管理信托也是存在一定风险,在风险纰漏内容上纰漏的风险都有可能发生,看概率大小,一般发生的概率比较小。还有一些关于尽职尽责的问题,只要做到尽职尽责,问题不大,当然也有可能发生问题,看后续风险控制措施。如果有足额的抵押质押物和强担保的话,也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1.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优势明显
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开始向主动管理型产品转型,因为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融资主体就是信托公司,更能体现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项目的优劣直接考验信托公司市场竞争力,更影响信托公司的口碑。因此,主动管理型受重视程度更高。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因主动管理不善导致信托亏损,信托公司要负全责,因此主动管理类产品信托经理都是公司权威人士担任投资顾问。
2.信托牌照稀缺。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信托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文化产业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单一项目的风险。另外,所有债权和股权项目都会经过信托严格的风控流程,对债权类项目要求有足额抵质押物,确保还款来源充足,股权类项目则要求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承诺及回购承诺。
4.一般次级提供流动性支持
产品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客户认购优先级份额,由指定机构作为次级受益人,在信托产品存续期内,次级受益人应随时按照信托公司的要求追加自有资金为本信托提供流动性支持。
被动保险是什么被动保险
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信托只由信托公司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委托人生前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由其保管。如委托人去世,信托公司即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依据信托契约,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款项分配完后,信托关系终止。
信托产品在三方买和直销产品有什么区别吗?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在国内,能发行信托项目的有且仅有信托机构——在营业68家。
而认购渠道有不止一条渠道:
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代销渠道;
信托机构直销;
合规的三方财富机构
即使像银行代销信托项目,也不参与项目的具体管理,管理方只有信托机构,不过早期的通道业务算个例外,信托只是起到一个通道作用,真正管理方另有其人,现在资管新规颁布,通道业务受到限制,规模大减。
综上所述,一个项目从创意到最终成形为信托产品,这一整套程序都是在信托机构完成,而且必须符合准入标准,否则不可能成为信托。就这一点而已,题主的问题只是在销售渠道上的不同,就管理和发行上,主动权和决定权皆在信托机构,并无过多区别。
另一方面,截至目前,信托也是以非标业务为主,对于信托机构,真正的收益还是来自于“利差”。故扩大规模是利润增长的主要方式,故而在发行项目前端的资产筛选环节,有项目经理主动出击寻找项目的,从立项、过会到最终成型倒是一路跟踪,手把手拉扯出来的,此类项目不在少数,优点在于;项目经济对项目全程把握,更为知根知底,在投中、投后管理上更有优势,而另一方面,也有融资方主动找信托合作,要求借助该平台发行项目进行融资,此类项目更多是按信托机构具体要求、风控程序来达到过会和立项标准,而且一旦项目可以成型,多半也会拿下项目的销售渠道。所以在此处,还是有所差别的。
众所周知,信托资管规模占比最大的两大类型是政信项目和房地产信托,该2大类融资方或为城投平台,或为房企公司,能过信托风控的交易对手实力也不会过低,一般可圈可点,更为重要的信托机构分风控设计,并非一道而是几道甚至几十道程序为项目质量把关。所以,笔者认为不必过多纠结项目来源是项目经理主动出击还是被动上门。关注点应该在交易对手综合实力和信托机构的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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