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交所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交所近期制定了《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这是上交所按照证监会统筹部署,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交易所层面制定的具体举措安排。三年行动计划从公司治理、信披质量、制度建设、优化监管、做深服务5大方面,明确了39项具体工作安排,其中重点推进工作16项,常态实施工作23项。

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修订指引、加强培训、交流引导等,规范“关键少数”的行为,切实增强其诚信和责任意识,并相应提高其违规成本。明确将推动修订完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的安排作出更灵活安排,支持公司建立市场化方式,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股东大会方面,重点是补上治理的“短板”,真正发挥股东大会最高决策机构应有作用,改善中小股东“不关心、不参与、无异议”的态度。另一个重点在于优化完善以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核心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记者了解到,三年计划从入口和出口端、持续监管端整体布局,制度建设已覆盖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

市场入出口方面,重点是畅通市场进出渠道,解决市场供需平衡这个长期以来的主要矛盾。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和证监会部署,推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吸引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同时推进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完善标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同时也要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化退市渠道,支持公司化解风险,优化风险警示板功能,逐步推进市场出清和估值回归,推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上交所将在科创板探索建立更加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再融资制度,并试点更加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强化股债基联动,支持上市公司灵活运用公司债券、优先股、并购债、并购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公司抓住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政策机遇,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支持发行ETF类基金产品,鼓励、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方式方法上,上交所将做出重大调整,重点是对全体沪市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在前期主要针对风险公司分类监管的基础上,真正做到“管少管精管好”,避免监管动作过紧、过严和过刚,既要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也要践行“不干预”理念,减少管制,支持、服务上市公司发展。分类监管下,将充分发挥优质公司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其资本运作提供便利;对风险公司、问题公司则针对性强化监管,督促公司积极整改,提高经营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三年计划明确,上交所将制定分类监管业务规则,优化公司分类标准,并动态调整分类名单,精准监管高风险公司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事项,投入更多精力为规范运作的公司、有困难的公司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在监管事项上,将继续把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事中监管的关注重点。同时切实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债券等风险。科创板建设中,则要抓早抓小,从严监管、紧盯苗头性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乱象在科创板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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