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被管控!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风险暴露半年多后,四川信托正式被监管部门接管。
12月22日,为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新闻通稿宣布,四川银保监局将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扩大,积极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何被管控
四川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因四川信托治理失效,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理层漠视监管法规,以隐蔽方式大量开展违规业务,风险不断累积,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目前其已不能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因此,为控制事态发展,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四川信托加快风险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四川信托部分股东的股东权利。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发挥各方合力,加强对四川信托的有效管控。
具体来看,一方面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加快风险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资金加快清收。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股东行为危及稳健运行
四川信托2019年年报显示,四川信托注册资本35亿元,共有10家股东,包括省内外大型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逾2000亿元。
根据上述年报,持有四川信托10%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四川宏达有限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实控人均为刘沧龙。
在此次的公告中,四川银保监局也提到了对四川信托股东实施监管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
“因四川宏达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且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其行为已严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稳健运行,损害了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四川银保监局表示。
因此,四川银保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股东依法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现有业务咋处理
那么,四川信托被实施管控后,现有业务该如何处理?
四川银保监局表示,四川信托被管控后,其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托法律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四川信托官网发布的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
此外,工作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积极盘活、处置信托风险资产,依法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保障信托受益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四川银保监局强调,工作组将督促四川信托尽快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同时,要求四川信托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研究制定实施资产保全方案。“在全面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最终风险处置方案,依法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