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4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宗树阔先生的辞职申请,宗树阔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辞职申请于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宗树阔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宗树阔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监事会对宗树阔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高树达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9日
附件:高树达女士简历
高树达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金融学学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商学院,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自2005年,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和高级经理,自2016年任职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核算业务总监。
高树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