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3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8,222,8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3,947,700股后的股份614,275,1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2,855,025.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35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度累计计提商誉减值7,439.8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9日、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科技”)51%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30,600.00 万元,其超过合并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4,676.31万元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2018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8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19,800.00万元,其超过合并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558.83万元的部分确认为商誉。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医疗器械相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基于医疗器械板块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后期业务恢复情况的预计,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39.80万元。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为公司相关资产组出具估值报告。
1.万邦德医疗科技资产组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卓信大华估报字2021第8404号估值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邦德医疗科技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收回金额为43,500.00万元,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3,961.72万元,整体商誉减值10,461.72万元,公司按照对万邦德医疗科技的持股比例51%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5,335.48万元。
2.康慈医疗资产组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卓信大华估报字(2021)第8409号的估值报告,康慈医疗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可收回金额为18,700.00万元,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2,534.74万元,公司按照对康慈医疗收购时点的持股比例80%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3,067.79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963.47万元,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04.32万元。
2020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商誉减值7,439.80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与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20年度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7,439.80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7,439.80万元,相应减少归母所有者权益7,439.80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及下属各子公司2021年度的融资计划,公司结合自身资信状况拟为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无偿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7.8亿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1、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3.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试玻仪、医药包装材料、蒸馏水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万邦德制药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浙江康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医疗”)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协作区汇源路2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奇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建筑材料批发;母婴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文具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批发;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康慈医疗为公司持有85.114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3.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一楼)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制造、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万邦德健康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部分额度系根据实际融资情况为上一年度存续的担保事项履行授权程序,拟发生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对康慈医疗的担保金额较小,因此康慈医疗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强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提高了公司的贷款效率,降低了整体融资成本,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计划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18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79%(合并口径)。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7,2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04,980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3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万邦德医疗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万邦德医疗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万邦德医疗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费率:年借款利率5.50%,高于公司2020年度的最高借款利率5.145%。
4、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5、审批程序: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注册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路西侧(温岭市惠创轴承有限公司内)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8、股权结构: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赵守明、庄惠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资信情况良好。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控股子公司除上述少数股东外,不存在其他少数股东。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因此控股孙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落实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的战略布局,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包括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000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孙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2、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4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执行合伙人:梁春、杨雄
(5)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6)业务信息: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度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段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庆辉、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所2021年度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大华所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建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前认可意见
大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大华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